2017.4.5关于印发揭阳市档案馆接收(整理)档案的标准的通知
2017-4-05 01:44:15 浏览29次
市直各有关单位:
      为更好地规范我市档案整理接收工作,现将修订后的《揭阳市档案馆档案接收(整理)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市档案局反映。
相关附件:
1、2017.4.5关于印发揭阳市档案馆接收(整理)档案的标准的通知.pdf 40904732